中評社北京8月27日電/據人民網報道,國家醫保局今日在其網站發布《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提出的主要措施和內容是:(一)增強門診共濟保障功能。建立完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統籌保障機制,從高血壓、糖尿病等群眾負擔較重的門診慢性病入手,逐步將多發病、常見病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普通門診統籌覆蓋全體職工醫保參保人員,支付比例從50%起步,隨著基金承受能力增強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適當向退休人員傾斜。(二)改進個人賬戶計入辦法。科學合理確定個人賬戶計入辦法和計入水平,在職職工個人賬戶由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計入標準原則上控制在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以內,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原則上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劃入額度按所在地區改革當時基本養老金2%左右測算,今後年度不再調整。(三)規範個人賬戶使用範圍。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參保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政策範圍內自付費用。可以用於支付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