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日電/網評:商家可以“四舍”讓利不可以“五入”提價
來源:東方網 作者:王紅峰
如今,移動支付讓部分行業因零錢難找而形成的“四舍五入”行規成了過去式,但近日有四川內江網友反映,用手機支付出租車費用時,遭遇零頭“四舍五入”行規,甚至4角零錢也未被“舍”掉,而被“入”為5角。(9月30日 新京報)
近年來,商家“四舍五入”收款被顧客投訴時見報端。如網友黃女士在長江網武漢城市留言板留言稱,在超市購物,掃碼結算時,超市方面“四舍五入”,多收了她2分錢:“若是使用現金支付,超市缺少分幣‘四舍五入’可以理解,可移動支付為何也要‘四舍五入’呢?” 又如資陽市安岳縣的李先生和家人在安岳縣城某超市內的一戶商家購買了一款標價24.5元的商品,然而,收銀結賬時,該店微信支付方式卻顯示實付25元。
如何看待 “四舍五入”?筆者認為:在移動支付時代,商家可以“四舍”讓利,不可以“五入”變相提價。
“四舍”讓利是 “無尖不商”的傳承和發揚。“無尖不商”出典為舊時買米以升鬥作量器,賣家在量米時會以一把紅木戒尺之類削平升鬥內隆起的米,以保證分量准足。銀貨兩訖成交之後,商家會另外在米筐裡氽點米加在米鬥上,如是已抹平的米表面便會鼓成一撮“尖頭”,盡量讓利。古人做生意厚道,銀貨兩訖成交之後,賣米的總會添一撮“尖頭”,賣布的多送三寸,賣油賣酒的加點添頭。這叫“無尖不商”,“尖”保證了分量十足,又讓顧客心裡舒坦,這是老派生意人的敦厚與朗闊。晉商大家喬致庸的經商之道:第一是守信,第二是講義,第三才是取利。清末,喬家的複盛油坊從包頭運胡麻油往山西銷售,經手夥計為圖暴利,在油中摻假。此事被掌櫃發覺後,立即飭令另行換售,代以純淨無假好油。商號蒙受巨大損失,但信譽昭著。
如果商家做不到 “無尖不商”,起碼也要按價如實收款,不能搞“五入”的 “奸商”勾當。“五入”收款 ,顧客不會答應,法律更不允許。《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就明確“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商家“五入”收款,屬於“在標價之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行為,是要受到嚴懲的。
“奸”是小人物的鼠目寸光之舉,“忠”才是萬古不移的商人圭臬。只有商家忠於商道、忠於信義、忠於人心,才能在商場上大獲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