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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石油原董事長沈浩被控受賄超兩千萬
http://www.CRNTT.com   2020-10-07 09:45:32


 

  近期公布的《沈浩受賄案起訴書》,對這名正廳級國企領導落馬細節給予進一步披露。

  起訴書介紹,2019年2月13日,沈浩因涉嫌嚴重職務違法問題被陝西省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次日被採取留置措施。同年7月,經陝西省監察委員會指定,寶雞市監察委員會對沈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2020年2月,沈浩被刑事拘留並依法逮捕。

  2020年4月,寶雞市人民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公訴。檢方依法審查查明:2003年至2017年,被告人沈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合作、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為賀某某、姚某某、袁某某等21人或其公司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人員所送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999.2377萬元、美元105萬元、英鎊13萬元、港幣10萬元、加元3萬元、歐元36萬元(以下未標明幣種的均為人民幣)。

  澎湃新聞梳理起訴書發現,沈浩的受賄財物中,僅黃金就達到7200克,價值超200萬元。其中,為謀求油氣資源開發合作,內蒙古某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長賀某某曾於2011年、2012年間分兩次送給沈浩共計4500克黃金(價值153.7485萬元)。此外,沈浩還收受賀某某所送的美元35萬元、英鎊13萬元、歐元16萬元。

  起訴書還顯示,2014年、2015年間,陝西某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姚某某曾送給沈浩歐元20萬元、黃金2000克(價值67萬元),同樣是為謀求合作利益。

  2011年至2013年,某石油油氣勘探公司原總經理馮某某為獲得關照並對自己被任命為總經理表示感謝,送給沈浩5萬元和500克黃金(價值12.159萬元)。

  同樣,為謀求晉升,某石油銷售公司原副總經理閆某某於2010年初送給沈浩價值5.76萬元的黃金20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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