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4日電/據新京報報道,10月23日,央行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的主要內容有八方面,包括建立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及健全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的統籌監管制度等。兩天前,央行副行長潘功勝剛剛在2020金融街論壇年會上談到宏觀審慎監管,並透露《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擬於近期發布。
什麼是宏觀審慎政策?有一個工具就在我們身邊,即購房按揭貸款首付比。“房地產市場忽冷忽熱,需要有宏觀審慎政策框架進行逆周期調節,其中一個工具就是首付比。”原央行行長周小川曾表示。央行自2003年引入這一政策以來,已多次根據形式變化調整最低首付比要求。此外,宏觀審慎政策還通過調整銀行資本金要求、加杠杆限制等影響資產價格。
宏觀審慎政策與貨幣政策有何區別,又有何聯繫?有業內機構介紹,貨幣政策主要通過利率、信貸等傳導渠道,宏觀審慎政策作為有益補充。一旦利率等總量政策難以兼顧不同市場主體的差異時,實體經濟低迷下各種順周期因素叠加後可能使實體經濟出現超調,此時需要宏觀審慎政策進行逆周期調節,重新激活實體經濟。
推動各國央行加強宏觀審慎管理的一個標誌性事件,是2008年的國際金融危機。潘功勝在21日演講中表示,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帶給中央銀行很多反思,個體金融機構的穩健並不代表金融系統的整體穩健,需要彌補微觀審慎監管的不足,加強宏觀審慎政策應對,以防範系統性風險順周期積累以及跨機構、跨市場、跨部門和跨境傳染。
防範系統性風險一直是重要課題。事實上,此前十九大報告就提到過“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而後央行於2019年設立宏觀審慎管理局。本次《徵求意見稿》進一步填補宏觀審慎政策的制度空白,建立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明確宏觀審慎政策目標,以加強逆周期調節和穿透式監管為重點,健全金融機構逆周期資本緩衝、風險準備金、壓力測試等宏觀審慎政策工具箱。
《徵求意見稿》另一個主要內容,是健全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的統籌監管制度。明確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評估、識別、監測分析、並表監管以及恢復和處置計劃的制定實施。明確金融控股公司的審批和監管規定。明確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的建設規劃、認定、檢查評估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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