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他應該提醒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的人員注意安全,但他沒有這麼做,也解釋不清為什麼在面對有所謂“安全問題”的孟晚舟時,全副武裝、穿著防彈背心的警察不出面,反而讓沒有任何武裝的邊境服務局工作人員與孟晚舟面對面接觸長達3個小時。
矛盾之三:出於“安全考慮”的搜查竟然首先是電子設備
葉警員稱,他們沒有在飛機上逮捕孟晚舟是擔心她隨身攜帶水果刀之類的凶器。但是,他們事先準備的是專門屏蔽電子設備的“法拉第袋”。
當孟晚舟下飛機後,他們沒有搜查她隨身是否帶武器或凶器,反而是先搜她的電子設備。
顯然,他們真正關心的是這些電子設備,根本不是水果刀之類的所謂凶器。
矛盾之四:警員擔心孟晚舟把水果刀帶上飛機
葉警員承認他事先知道孟晚舟是一位46歲的女性,國際知名企業高管。當辯方律師裡克指出,考慮到“9·11”事件後,國際航班都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葉警員不會真的擔心孟晚舟身上帶著水果刀之類的武器時,葉警員已經不能自圓其說,只是辯稱,他不能確認孟晚舟到底跟誰在一起,到底會做什麼。
華為公司當地時間26日發表聲明說,在為期五天的聽證會過程中,孟晚舟的律師將證明美國特朗普當局指導加拿大聯邦警察和邊境管理局官員,採用欺騙和不正當手段對其進行搜查,進而違背了法庭的逮捕令,侵犯了孟晚舟的權利。華為將繼續支持孟晚舟,並揭露其權利受到侵犯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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