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9日電/網評:遏制不良“校園貸”需形成合力
來源:東方網 作者:張國棟
據報道,近期,全國多地出現打著“注銷校園貸”名義的新騙局,不少在校以及剛畢業不久的大學生紛紛“中招”,被騙金額少則幾千元,多則幾十萬元,影響非常惡劣。中消協發布消費警示,廣大青年學生要“擦亮”雙眼,警惕各類不良“校園貸”陷阱。(據11月8日《經濟日報》)
為遏制不良“校園貸”侵害廣大學生,國家有關部門自2016年起就先後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網貸整治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進行了聯合治理,要求未經銀行業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一律禁止提供校園貸服務,並明令禁止互聯網借貸平台以任何形式向大學生貸款。
但在國家嚴防嚴治的高壓態勢下,仍有部分不法機構為了獲取暴利鋌而走險。以“注銷校園貸”實施詐騙為例,由於詐騙人能夠準確說出對方的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學校名稱,甚至消費記錄等隱私信息,容易讓學生放鬆警惕。有的詐騙人還主動將自己的身份證件、工牌等信息向學生展示以獲取信任,導致學生最終將從網貸平台提現的借款全部轉入騙子提供的名為“清查賬戶”,實為詐騙人的個人賬戶。統計顯示,今年上半年,監測到有關網貸詐騙負面輿情信息共計28.8萬餘條,其中涉及“注銷校園貸”的騙局接近9.3萬條,占32.14%。
這說明,遏制不良“校園貸”,不能光靠某一方發力,而是需要多管齊下,形成合力。首先,銀監、教育等部門要盡快建立校園不良網絡借貸日常監測機制和實時預警機制,對未經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和違規提供信貸服務的行為,銀監、教育、公安、法院等部門應同心協力,重拳打擊,形成對違規校園貸的高壓態勢,防止死灰複燃。
其次,堵偏門開正門。應鼓勵商業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進場服務大學生群體,加大推廣學生信用卡和其他消費信貸服務的力度,滿足他們合理的需求。同時,要建立征信體系,開發適應學生特點的信用評級和信貸產品,“給合適的人合適的產品”,以精准適度的產品和額度來抑制大學生的過度消費和超前消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