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3日電/《反壟斷指南》公開徵求意見後,互聯網平台股價應聲下跌。這是資本對於政策環境改變的一種本能恐慌,其實大可不必。
經濟日報發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盤和林文章分析,首先,《反壟斷指南》釐清了之前多種平台間具有爭議的競爭行為,這為市場提供了標準和規範,避免了企業間的惡意競爭,有助於平台企業將目光聚焦於科技創新,並將有效改善企業長期表現。
其次,《反壟斷指南》出台是為了鼓勵競爭,而非抑制競爭。“二選一”等畸形競爭的後果是市場受損,消費者在前期或許能享受到優惠,但長期來看,如果放任平台惡性競爭,最終將是一個平台主導而非產品主導的市場,將損害多方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因為平台經濟不具有傳統生產企業的特點,需要用新的視角看待平台經濟壟斷。目前,《反壟斷指南》對於當前平台經濟壟斷行為的概述比較完整。所以,市場也不必擔心平台經濟之後的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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