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萬明指出,近年來,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不斷推進,兩地人員和經貿往來日益頻繁,仲裁在跨境糾紛解決中的作用愈加凸顯,完善仲裁領域司法協助機制的需求更加強烈。而此次亦是兩地首次檢視、修改已生效運行的司法協助安排,標誌著兩地民商事司法協助工作從建章立制步入完善優化的新階段。
鄭若驊表示,《補充安排》以國際社會熟悉的語言和做法優化原有條文,進一步便利當事人執行仲裁裁決,使安排在行文及實務上與現行國際慣例更全面地保持一致。《補充安排》配合兩地其他領域的司法協助安排,將有助於進一步深化大灣區內合作,促進大灣區內的深度融合,推動區域經濟協同發展。
專家:豐富“一國兩制”實踐
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粵港澳發展研究院首席專家郭天武表示,內地與香港相互執行仲裁裁決補充安排是在司法領域豐富“一國兩制”實踐。
中國仲裁領域知名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曹義孫向大公報表示,《補充協議》免除“不得仲裁當事方在內地和香港特區同時申請執行同一仲裁裁決”的限制,意味著能夠讓透過仲裁解決爭議的仲裁當事人的權益得到更充分的保障,這體現了兩地探索創新的意識,以及協同合作的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