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0日電/財稅體制是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體系的重要支撐點,財稅體制改革是“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形成的重要推動力,健全的財稅法治是“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形成的重要保障。在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進程中,財稅的重要作用必將進一步得到充分發揮。以財稅體制改革和財稅法治建設推動“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形成,是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必然之舉。
經濟參考報發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肖京文章表示,十九屆五中全會再一次強調要“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這是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在新形勢下對中國經濟發展作出的新的重大戰略部署,是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經濟發展的首要任務,也是“十四五”期間經濟改革與發展的重要著眼點。順利落實完成這一重大戰略部署,需要相應的制度、法律、法規予以規範、促進和保障。財稅體制和財稅法治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形成和運行中必將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進一步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健全財稅法治,是推進“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形成的重要動力和重要保障。
財稅體制是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體系的重要支撐點
文章指出,立足國內大循環、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是黨中央積極應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和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變化的戰略之舉,是順應世界經濟深度調整態勢的戰略安排。總體來看,國內國際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大致又可以進一步劃分為國內大循環和國內國際雙循環兩大體系。這兩大體系既相互區別又緊密聯繫,既相互獨立又相互促進,共同構成“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主體內容。無論是國內大循環體系建設還是國內國際雙循環體系建設,都需要財稅體制予以支撐。財稅體制是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形成的重要支撐點。
首先,財稅體制有助於推進統一的國內市場體系的形成,是國內大循環體系構建的重要支撐點。構建國內大循環體系需要構建統一的國內市場體系,需要繼續推進區域均衡發展戰略。財稅體制不僅能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構建提供有力的支撐,同時也具有促進區域的均衡發展的重要功能,在國內大循環體系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報告中明確指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充分肯定了財稅體制對全國統一大市場構建的重要作用。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對財政在區域均衡發展中的作用予以高度重視。以構建全國統一市場體系、促進區域均衡發展為載體,財稅體制必將成為國內大循環體系建設的重要支撐點。
其次,財稅體制也是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發展體系的重要支撐點。國內大循環為主體,並不意味閉關鎖國、閉門造車,國內大循環與國際循環二者之間絕不能是相互割裂,而應當是相互促進。財稅體制不僅是國內大循環體系建設的重要支撐點,同時也是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發展體系的重要支撐點。從國內國際商品流通的基本環節來看,增值稅、消費稅、關稅等相關稅收法律制度,不僅關係到商品流通成本的高低,同時還對企業在國內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具有十分重要的影響。事實上,在當前國際社會中的貿易摩擦中,關稅也常常是雙方博弈的重要手段,對國內國際市場的協調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只要有國內國際商品流通循環,就不可能沒有相應的財稅法律制度予以規範。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的形成,必須以財稅體制為基本支撐點。
由於財稅體制對國內國際雙循環的相互促進體系建設的重要支撐性作用,推動國內國際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就必須更加重視和進一步加強財稅體制改革與財稅法治建設,不斷完善財稅法律制度體系、提高財稅法治水平。
財稅體制改革是“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形成的重要推動力
文章認為,改革開放是推動時代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推動力,以更大力度的改革開放推動“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形成是當前各項工作的關鍵著力點。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的歷史證明,財稅體制改革始終是經濟體制改革中關鍵的一環。“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形成離不開財稅體制改革的推動。
改革開放初期,面對當時計劃經濟體制的種種弊端,鄧小平同志明確指出要“殺出一條血路來”。而這條“殺出的血路”,正是從財稅體制改革開始的。當時的財稅體制改革從打破財政“統收統支”開始,通過放權讓利、“利改稅”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實現了由“統收統支”的供給制財稅體制到“分灶吃飯”的財稅管理體制的轉變,充分調動了地方政府、企業和個人的積極性,有力促進了經濟的發展。
1993年11月,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了價格、稅收、財政、金融、外貿、投資、企業等多領域的整體性改革任務。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作為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不僅有力推動了政府職能的調整,使得中央與地方之間的財政關係進一步規範化,同時還進一步規範了政府與企業的關係,促進了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1998年之後,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點從收入領域轉向支出領域,從建設財政開始轉向公共財政。公共財政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增強了預算管理的規範性和透明度,同時財政還積極支持推進國企改革和金融領域改革,並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有效發揮宏觀調控職能,有力推動了整體性改革全面展開。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更加重視財稅體制改革與完善。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要“加快改革財稅體制”。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確立了財稅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地位,並開啟了新一輪財稅改革,推動實現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的現代化。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深化稅收制度改革”,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形成穩定的各級政府事權、支出責任和財力相適應的制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則提出要“建立現代財稅金融體制”。以上財稅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無一不與“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緊密相關。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經濟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都與中國財稅體制改革以及相應的財稅法治完善有著直接的關係。在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的經濟發展過程中,財稅體制改革與財稅法治建設始終扮演著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成為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可以合理預見,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大力推進的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必將有力推動未來“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形成,成為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重要推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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