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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亞慶: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
http://www.CRNTT.com   2020-12-23 08:05:40


  中評社北京12月23日電/市場體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有效運轉基礎。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市場體系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對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發揮了基礎、支撐和引領作用。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對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作出戰略部署。這是黨中央著眼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對市場體系建設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要深入實施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行動,通過五年左右時間,在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制度完備、治理完善的市場體系上有實質性突破和進展,努力實現市場准入暢通、市場開放有序、市場競爭充分、市場秩序規範,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一、健全市場體系基礎制度

  構建科學完備的制度體系,是保障市場體系有效運行的根本。“十四五”時期,要全面完善產權保護、市場准入、公平競爭等制度,健全市場體系基礎制度。

  (一)全面完善產權保護制度。產權是所有制的核心,產權制度是市場經濟運行的基石。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要求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健全產權執法司法保護制度。重點有四個方面:一是健全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加快轉變國資監管機構職能和履職方式。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法律法規。二是健全以公平為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完善平等保護產權的法律法規體系,全面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依法嚴肅查處各類侵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行為。三是落實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政策,完善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完善產權權能,創新農村集體經濟有效組織形式和運行機制,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四是完善和細化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交易、保護制度規則,加快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強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完善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二)實施統一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市場准入制度是政府與市場關係的集中體現。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建立了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這是市場准入管理的重大制度創新,對於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創造力,發揮了顯著作用。要進一步推進制度實施,完善配套制度。推行“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嚴禁各部門各地區自行發布准入性質的負面清單,維護清單的統一性和權威性。建立負面清單動態調整機制和第三方評估機制,以服務業為重點試點進一步放寬准入限制。建立負面清單信息公開機制,提升准入政策透明度和負面清單使用便捷性。建立市場准入評估制度,定期評估、排查、清理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全面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不得違規限制市場主體進入相關行業或領域,切實解決“准入不准營”問題。在放寬主體准入限制的同時,深化針對產品的生產許可制度改革,消除部門間重複審批,最大限度壓縮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目錄。

  (三)完善公平競爭制度。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核心,是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和企業優勝劣汰的保障。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我國競爭政策的基礎地位逐步確立,市場競爭機制不斷健全。同時,要看到,與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特別是與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要求相比,公平競爭制度還有待進一步完善。要完善競爭政策框架,建立健全競爭政策實施機制,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完善公平競爭評估制度,將競爭狀況評估作為推進改革的重要參考。強化公平競爭審查的剛性約束,建立公平競爭審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審查和評估機制。統籌做好增量審查和存量清理,逐步清理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存量政策。建立違反公平競爭問題反映和舉報綠色通道。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司法,完善反壟斷法律法規和執法指南。培育和弘揚公平競爭文化,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的社會環境。

  二、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

  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是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重點和難點。“十四五”時期,要堅持深化市場化改革,破除阻礙要素自由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擴大要素市場化配置範圍,健全要素市場體系,推進要素市場制度建設,實現要素價格市場決定、流動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

  (一)加快完善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形成了以招拍掛出讓為主要方式的國有土地市場體系,農村集體土地市場長期處於改革探索階段。城鄉二元化的土地制度客觀上限制了土地要素自由流動。要加快完善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推動經營性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健全權利體系、調查評價、用途管制、市場規則、價格體系、收益分配等“六個統一”制度,加快構建“保護產權、同權同價、維護契約、平等交易”的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體系。建設權利平等、規則統一的土地公開交易平台,允許農村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平等進入非農用地市場,提高農民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比例。

  (二)推進資本要素市場化配置。經過多年的改革發展,我國資本市場在規模、結構、功能、制度規範、法律建設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但是,資本市場仍然是我國金融體系的短板。要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的樞紐功能,完善股票、債券等資本市場制度。股票市場要完善發行、交易、退市和投資者保護等制度。債券市場要探索對公司信用類債券實行發行註冊管理制,加強債券市場評級機構統一准入管理。推進金融業雙向開放方面,要穩慎推進人民幣國際化,逐步推進證券、基金行業對內對外雙向開放,有序推進期貨市場對外開放。金融要素市場定價機制方面,要健全市場化利率形成機制,深化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推進新股發行市場化定價。

  (三)建立健全數據、知識、技術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在近年來的數字經濟浪潮中,數據要素對產業發展發揮了支撐性作用,成為全球新一輪產業競爭的制高點。要著力完善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進一步激發數據要素市場活力。完善數據要素相關法律法規建設,明確不同主體的權利義務邊界,明確數據的擁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在此基礎上實現數據的市場化定價和合規流動。加強對數據風險的控制和監管,強化不同類型、不同層次數據的管理,制定數據跨境流動規則和監管制度。加強對消費者數據安全的監管,明確數據企業和企業員工數據安全的法律責任,增加企業及個人違法成本。知識和技術要素是長期經濟增長動力所在,要加快發展知識和技術要素市場,具體措施包括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健全職務科技成果產權制度、設立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機構等。

  (四)推動勞動力要素有序流動。勞動力要素是生產要素中的關鍵要素,也是我國在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中的優勢。要深化勞動力要素市場體制機制改革,引導勞動力要素合理暢通有序流動,進一步激發勞動力要素活力。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探索實行城市群內戶口通遷、居住證互認制度。建立城鎮教育、就業創業、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與常住人口掛鈎機制,推動公共資源由按城市行政等級配置向按實際服務管理人口規模配置轉變。健全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加快建立協調銜接的勞動力、人才流動政策體系和交流合作機制,暢通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渠道。完善技術技能評價制度,創新評價標準,以職業能力為核心制定職業標準。推進社會化職稱評審,完善技術工人評價選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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