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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發毒誓若管用,還要法律做什麼?
http://www.CRNTT.com   2020-12-31 00:28:50


  中評社北京12月31日電/網評:發毒誓若管用,還要法律做什麼?

  來源:東方網 作者:張維 

  近日,河南商丘一小吃街規定,入駐商戶必須立牌發誓。有商戶在店口掛出牌子承諾,“用的都是真材實料,如做不到,甘願後代流離失所”文化園負責人陳健表示,小吃街的商戶特別多,如果商戶摻假只罰款,不能根治,對方可能還會犯錯,就想到這個辦法。“這種管理模式,會讓摻假商戶的良心受到譴責”貼牌發誓的商戶表示可以接受。(12月29日 澎湃新聞)

  食品安全問題確實是一個久治不愈頑疾,儘管對食品安全問題有相關的法律來約束和懲處,也有市場監管部門人員的明察暗訪來執法,以及廣大消費者舉報等。但是,正如馬克思所言,一旦有適當利潤,資本家就會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家就會大膽起來。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當然,這裡的商販們雖然不是資本家,但他們逐利性還是完全一致的。

  不可否認,在整治食品安全問題上,我們確實需要多措並舉、多方施力,但是,像這樣如同小孩子過家家似的立牌發毒誓,筆者認為,實在不妥。我們現在早已進入文明發展社會,在解決社會各種矛盾糾葛和問題上,就要用文明社會通用的規則和法則。賭咒發誓這種,是在開倒車,與文明、法治格格不入。

  也許,在有些人看來,立牌發毒誓對於商戶也許能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或許能減少以次充好,以假亂真。有這種想法的人,其初衷是好的,是度己及人,以自己的道德標準來衡量別人。但是道德是高標,法律是底線。如果連法律都管不好的事情,還奢求以道德來約束,那無異於舍本逐末。況且,為了現實的利益而背信棄義的人還少嗎?而且,如果發毒誓有用,那還要法律幹什麼?不管怎麼看,發毒誓的成本可比立法、執法的成本小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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