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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越了紅線的購車“借”款
http://www.CRNTT.com   2020-12-31 11:30:51


  中評社北京12月31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怪我自己紀律意識不強,與服務對象相處,沒有真正做到君子之交清如水,以為‘借’點購車款沒問題,結果受了警告處分,真是悔不當初……”接受談話時,孫某成悔恨地說。

  個體工程老板周某華長期在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承做綠化項目。孫某成作為時任區住建局園林綠化管理辦公室副主任,經常參與開發區綠化項目驗收工作。

  孫某成有時會對周某華公司項目上的一些瑕疵,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工程款一撥付,他都會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周某華表示“關心”:“周老板,錢到賬了吧?舉手之勞,互相幫忙嘛。”

  周某華對孫某成的示好心領神會,多次表示“要好好聚聚”“孫主任的事,就是我的事”。一來二去,兩人熟稔了起來。

  孫某成明知周某華是自己的管理服務對象,卻沒有保持正常交往距離。不久後,他邀請周某華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幫忙選車。

  當天,孫某成看中了一款悅達起亞K4轎車,時價13.36萬元。“我只帶了2萬,先交個定金吧。”孫某成一邊對銷售員說,一邊瞅向周某華。

  “看中了就買!這才多少錢,我來付。”周某華趕緊表態。

  “這不行,我自己有錢,不能讓你掏。”

  “就當是我借你的,隨你什麼時候還。”

  看到周某華如此有“誠意”,孫某成就順水推舟地讓他付款,但口頭上說是“借”他的錢。周某華當場刷卡,付了13.36萬轎車購車款,孫某成自己刷卡繳納了1萬餘元的購置稅、保險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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