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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擬規定遺棄犬只罰款兩千元
http://www.CRNTT.com   2021-01-02 09:17:47


 

  起草說明提到,目前城區街面、居民小區經常會有流浪犬追逐,對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帶來巨大的潛在危害,現行《養犬規定》對養犬人遺棄犬行為沒有嚴格禁止,給處置工作帶來執法風險。故此徵求意見稿中特別提出,對於遺棄所養犬只或隱匿、轉移傷人犬只的,按每只犬處以2000罰款;攜犬出戶,未及時清除犬糞的攜犬人將會被責令清除,並被處以500元罰款。

  徵求意見自2021年1月1日至1月30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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