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3日電/據檢察日報消息,山東省檢察院近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透露,山東檢察機關保持對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零容忍”態勢,嚴格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11月,該省已有103人被宣告禁止令。
禁止令是法院對犯罪分子宣判管制、宣告緩刑的同時,判決禁止其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的命令。根據最高法、最高檢《關於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對實施生產、銷售假藥、劣藥的犯罪分子適用緩刑的,應當同時宣告禁止令,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藥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據了解,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11月,山東省檢察機關聯合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畜牧獸醫局、省藥品監管局組織開展了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符合批捕、起訴條件的,依法快捕、快訴。全省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逮捕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139件247人,批准逮捕168人;受理審查起訴689件1378人,提起公訴445件1046人。一審宣判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550人,共判處罰金1.32億餘元。103人被宣告禁止令或職業禁止。
此外,針對市場食品安全、網絡餐飲無證或超範圍經營、保健食品虛假宣傳等問題,山東省檢察機關積極開展“保障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訴訟專項監督,助力“食安山東”品牌創建,通過12309舉報電話和“隨手拍”,發動群眾舉報公益損害線索,共發現食品藥品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件線索989件,立案773件,辦理訴前程序案件756件,提起公益訴訟139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