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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主席習近平(圖片來源:網絡資料) |
中評社北京1月10日電/據新華網報道,習近平總書記近日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各級政法機關要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更加注重系統觀念、法治思維、強基導向,切實推動政法工作高質量發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政法工作擺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來抓,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實施一系列重大舉措,維護了政治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促進了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新華社《學習進行時》為您梳理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政法工作的重要論述。
【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014年10月23日,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要加強和改進對政法工作的領導,選好配強政法機關領導班子,不斷提高政法隊伍思想政治素質和履職能力,培育造就一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政法隊伍,確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黨和人民手中。
——2015年1月,就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
黨的領導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國際國內環境越是複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任務越是繁重,越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鞏固執政地位、改善執政方式、提高執政能力,保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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