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9日電/據中國經濟網報道,“手機裡裝了不少的APP,有些是手機自帶的,有些則是各種‘需要’而裝,這倒無所謂,但煩人的是,剛打開APP就有各式各樣的廣告,彈窗廣告更是防不勝防。”烏魯木齊市民高先生對當前APP廣告極其厭煩。
不同的手機應用改善了人們的生活方式,但是隱藏在APP中的廣告,從最初的顯形投放,到如今的隱形投放,是便捷了用戶的生活,還是增加了用戶的苦惱?近日,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的報告顯示,當下有58%的手機應用(APP)含有廣告,其中69.7%的廣告沒有“關閉鍵”。而且很多手機應用(APP)的廣告都是精准推送的。
據了解,企業有了“軟件著作權”,就可以製作APP。天眼查專業版數據顯示,我國近五年(2016~2020年)新增的非個體企業中有超過30萬家企業擁有“軟件著作權”,較過去五年(2011~2015年)相比,環比增長34%。
業內人士指出,作為商業推廣手段,廣告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但是廣告能否有效轉化成銷量,還得看用戶接不接受。虛假煩人的廣告,知名度是增加了,可增加的是惡名,只會適得其反。
精准投送+引誘下載
“每次兒子一看手機就給我下載一堆軟件,都是他玩遊戲下載的。卸載了還有垃圾,就很麻煩。”安女士的孩子今年5歲了,喜歡玩手機遊戲,每次玩過之後,都會下載很多其他遊戲軟件。據安女士觀察,兒子下載的軟件都是所玩遊戲廣告推送的內容,還有一些則是短視頻廣告推送的內容。
存在同樣苦惱的,還有喜歡健身的陳先生。他表示,自己會通過看短視頻的方式健身,但是看了一段時間之後,他就會看到存在廣告的短視頻,而且廣告內容就是健身方面的產品。
這些精准投送的廣告,在其獨特的“誘惑”下,成了用戶無法避免的廣告和軟件。其實,對於互聯網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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