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5日電/據中國經濟網報道,深圳樓市調控再升級。1月23日晚,深圳住建局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品住房購房資格審查和管理的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通知》提出8條措施,包括加強購房意向登記管理,嚴格審查購房人收入證明、征信報告、購房款來源以及銀行流水單資格信息等,違規將暫停使用網簽系統3年。
2021年以來,深圳已連續使出三記大招加強房地產調控。業內人士指出,這表明深圳房地產調控維持高壓態勢,若仍有躁動行情,不排除有更嚴厲的調控措施將出台。此外,啟用“購房意向登記系統”,把所有購房者及其意願和行為都鎖定在系統裡,或開啟深圳樓市的征信時代。
嚴格審查購房人資格
《通知》明確嚴格審查購房人資格,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可以會同有關商業銀行對下列購房資格信息進行嚴格核查:購房人有效身份證明、戶籍、婚姻狀況及家庭成員證明材料;購房人社會保險或個稅清單材料;購房人的收入證明、征信報告、購房款來源以及近一年及以上的銀行流水單。
《通知》指出,對償債收入比例不符合要求的購房人,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合理評估風險,採取勸退等方式處理。對存在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證明等違規行為的購房人,應當拒絕接受其購房申請,並及時報告轄區住房建設部門。
“購房款來源成為很重要的審查內容,有助於防範各類違規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此前深圳出現了代持購房的現象,即出現了各類其他來源的購房款參與炒房的現象,通過嚴管此類資金,能夠有效堵住各類違規資金進入樓市,減少投資投機炒房現象,也保護了普通置業者使用合規資金購房的權益。
《通知》要求,購房人應當嚴格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及深圳市房地產調控政策,對其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購房人不得採取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方式申購商品住房。
《通知》強調,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教唆、誘導、協助購房人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等騙取購房資格,或者為違規申請購買住房的當事人提供服務和便利。違反前述規定的,由住房建設等部門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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