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7日電/日前,據媒體報道,深圳市司法局發布《深圳市長期護理保險辦法(徵求意見稿)》,提出2021年10月1日正式開征長期護理保險費,與基本醫療保險費一同徵收,引發社會關注。
光明日報發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學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盤和林文章表示,所謂長期護理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一種。參保人因年老、疾病或傷殘,喪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長期處於失能失智狀態,可獲得生活照料和醫療護理服務保障。早在2016年6月,人社部就印發相關文件,提出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工作的原則性要求,並將承德、長春、齊齊哈爾等15個城市作為試點城市,國家層面推進全民護理保險制度建設與發展就此啟動。經過幾年探索,長護險目前仍處於試點階段,距離成為全民性質的社保“第六險”尚有一段路要走。
文章分析,關於長護險的討論,大多聚焦以下幾點:一是長護險的必要性,二是長護險涉及的社會福利分配,三是財政壓力。任何關於長護險的討論都無法回避一個基本的事實,那就是不斷加速形成的老齡化社會。據官方統計數據,截至2019年,中國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1.76億人,占總人口的12.6%,且這一群體的規模還在加速增長中,預計中國將於2025年前後進入深度老齡化社會。與規模龐大的老年人群體同時產生的,就是養老問題。過去,我們常常將養老問題放在住院、醫療等場景下來理解和觀察,然而實際上,日常看護才是更應聚焦的問題。聚焦日常看護養老,其實就是將養老思維從“讓人活著”轉變為“讓人活好”。
從這個角度來講,長護險的主要目的正是讓老年人更有獲得感、安全感,而這也是評價長護險制度實施的關鍵指標。中國社科院等機構於2020年7月聯合發布的《2018—2019中國長期護理調研報告》顯示,國內有超過1/10的老年人在穿衣、吃飯、洗澡、如廁等方面的基本生活無法完全自理。官方數據披露,全國失能、半失能老人數量達4000萬,而且這個數字仍在不斷增長。長期護理是未來老年社會最重要的社會需要之一,長護險作為“有備而老”的積極探索方向之一,值得期待和肯定。
那麼,長護險能否實現“讓人活好”的願望呢?就目前的情況來說,還較難作出肯定的回答,不過,長護險的方向是正確的。長護險的實施在養老方面的貢獻主要集中在兩點:
第一,也是最明顯的,在於它降低了家庭養老成本。《辦法》將不同的照護分檔,報銷比例最低也能達70%(具體還要考慮參保時間、照護等級以及平均工資),這將有效減輕有失能老人家庭的負擔。特別是,現在很多家庭都是雙獨生子女家庭、雙經濟支撐型家庭(男女雙方共同工作養家),對老人長期護理的服務需求十分強烈,所要支付的成本也十分高昂。當養老問題進一步約束家庭開支,我們所面對的就不僅僅是老齡化問題。
第二,長護險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刺激長期護理市場的發展。《辦法》對長期護理做了詳細分類,對怎麼看護、怎麼報銷作出明確說明,將對市場進行一定的規範和引導。而且,隨著長護險的逐漸發展和相關市場的逐步規範,長期護理市場或將得到快速發展,甚至成為未來應對社會老齡化的主要發力點。而養老市場的細分發展,也正是我們樂於見到的。成本降低解放需求端,市場的形成則釋放供給,隨著長護險作為“第六險”的地位逐漸得到確認,社會對於長護市場的態度也將有所轉變,不管是資本提供方還是人力資源提供方都將對供給產生較為明顯的正向影響。
當然,長護險的實施遠不是如此簡單。社會福利的分配問題,即年輕人和老年人之間的醫療保險費用承擔問題,財政負擔問題等,都關乎長護險的長遠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