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被監督單位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是紀檢監察機關的法定職責。既要應發盡發,又不能濫發亂發。”安徽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省紀委監委推動做到“四個不發”,即問題沒有查清楚前不發、提出措施沒有可操作性不發、整改要求沒有依據不發、沒有與被監督單位充分溝通不發,切實提高紀檢監察建議質量。
據介紹,安徽省紀委監委將把紀檢監察建議運用情況納入案件質量評查內容和監督工作考核指標,督促指導省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和市縣紀委監委等充分運用紀檢監察建議,進一步提高監督質效。
紀檢監察建議不是一般工作建議,具有紀法剛性,一經發出,無正當理由必須履行、按時反饋。同時,發出建議機關也要監督執行,避免建議書成為“一紙空文”。
靈璧縣紀委監委在查辦一起涉惡團夥非法捕撈案件中發現,該縣國有河道上存在大量船只非法捕撈紅蟲現象,嚴重影響水環境,破壞生態平衡。
2020年4月,該縣監委發出監察建議書,建議縣直有關部門加強對縣域河道非法捕撈行為的監管,加大宣傳,健全制度,加強執法。為防止監察建議書一發了之,2020年6月,縣紀委監委會同有關部門成立督導組,對建議執行情況開展“回頭看”,及時跟蹤問效。
“誰建議誰督辦。要通過列席民主生活會、開展專項督查、不定期‘回頭看’、按比例抽查等方式,及時了解整改情況,綜合評估整改效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見成效。”安徽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對紀檢監察建議整改不及時、不到位、不徹底,甚至敷衍整改、弄虛作假、拒不整改的,要依規依紀依法對被監督單位相關人員追責,以紀法剛性約束推動問題一項一項整改到位。
截至2020年10月,安徽省紀檢監察機關制發的紀檢監察建議中,已完成整改81.1%。整改中,推動有關單位開展專項治理541個,解決問題5989個,挽回損失4.02億元,建章立制1655個,較好發揮了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