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8日電/網評:“400萬粉絲”威脅民警,“粉絲力”豈能成違法力
來源:東方網 作者:殷建光
2月5日,澎湃新聞記者從普陀警方獲悉,2月1日早上8時50分許,石泉路中寧路口發生一起機動車追尾交通事故。正在現場疏導交通的普陀公安分局勤務輔警小韓上前了解情況時發現,後車司機張某身上有一股濃濃酒氣,當即呼叫帶隊民警前來處理。民警到場後,現場對張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顯示結果已達醉駕標準。一聽自己醉駕要被處理,張某便開始百般抵賴。先是說自己急著去上班,一早怎麼也叫不到代駕,接著說自己不知道喝酒不能開車。最後,張某還拿出手機威脅民警,聲稱要向自己某音平台上的400萬“粉絲”曝光民警執法態度惡劣。(2月5日澎湃新聞網)
不管這個“張某”炫耀的400萬粉絲是真是假,但是,這種現象足以引起我們的反思。
一個人在網絡平台擁有諸多粉絲,那是你個人價值的閃光,也是一種人生的成功,這無可非議。但是,粉絲崇拜的是你的“產品”,你不能拿粉絲這種“崇拜”當做一種違法的資本。現實中,這種人還是不少。他們以擁有粉絲洋洋得意,進而慫恿粉絲互撕,他們坐山觀“粉”鬥,還有的,利用粉絲實現他們不可告人的目的,等等,粉絲成了他們的工具。
張某還拿出手機威脅民警,聲稱要向自己某音平台上的400萬“粉絲”曝光民警執法態度惡劣。這是一個典型的反面教材,也是對網絡平台管理的一個提醒。
對於粉絲來說,應該有一個理性的認識,可以欣賞,可以肯定,可以讚美,千萬不能盲目崇拜。你可以是某人的粉絲,但是,不能變成“粉團”,否則,糊裡糊塗就被利用了。睜大明亮眼睛,看清“大V”、網紅真面目,很有必要。善良的人啊,不要被“不良之徒”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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