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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建立現代財稅體制的著力點和著重點
http://www.CRNTT.com   2021-02-13 09:34:40


 
  3.完善現代稅收制度

  現代稅收制度區別於傳統稅收制度的基本特征,就在於日趨凸顯“促進稅收公平正義”。這不僅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而且是完善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前提條件,更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必須跨越的重要關口。

  針對現行稅收制度格局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建議》作出如下部署:“完善現代稅收制度,健全地方稅、直接稅體系,優化稅制結構,適當提高直接稅比重,深化稅收征管制度改革”。由此,“十四五”時期稅收制度改革的主線,就是圍繞促進稅收公平正義來優化稅制結構,完善與之相匹配的稅收征管制度。其著力點和著重點是“健全地方稅、直接稅體系”。注意到當前的地方稅體系建設在很大程度上依托於直接稅體系建設,直接稅體系建設又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直接稅比重的高低,因此,建立現代稅收制度的主要著力點和著重點落在了“適當提高直接稅比重”上。

  適當提高直接稅比重,首先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從實現共同富裕以及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出發,把實現稅負分配上的公平正義同破解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緊密對接,將稅收質量和效益作為考核稅收制度建設的重要標尺。

  適當提高直接稅比重,應擺脫只有間接稅收入穩定、可靠、及時的傳統認識,重新審視間接稅和直接稅的各自優劣,告別“間接稅崇拜”心理,確立直接稅具有間接稅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直接稅和間接稅宜均衡發展、直接稅比重高低系現代稅收制度的主要標誌等一系列現代稅收理念。

  適當提高直接稅比重,應針對現行稅制體系間接稅比重相對較高以及企業稅收來源相對偏高、自然人稅收來源相對偏低的短板,通過擴大個人所得稅綜合計征範圍、適時開征房地產稅、加大稅收對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的調節力度與精准性等舉措,健全以所得稅和財產稅為主體的直接稅體系,優化稅收收入結構和稅收來源結構。

  適當提高直接稅比重,應針對現行稅收征管體系相對適應於徵收間接稅和企業稅、相對不適應於徵收直接稅和自然人稅,以及相對適應於徵收流量稅、相對不適應於徵收存量稅的弱項,通過數字化征管手段創新、技術優化升級、集合優勢資源等辦法,破解現行稅收征管機制對稅制結構優化的掣肘,將稅收征管機制建立在同時對接間接稅與直接稅、企業稅和自然人稅及流量稅和存量稅的基礎上,實現稅收征管機制的現代化。

  隨著直接稅比重適當提高、直接稅體系趨於完善,健全地方稅體系便可適時提上議事日程,培育壯大地方稅稅源、逐步擴大地方稅政管理權等工作便能水到渠成。進一步地,有利於發揮地方積極性的財權與事權相統一原則,也才能真正落到實處。
把統籌財政發展和安全作為戰略考量

  文章分析,建立現代財稅體制的一個重要背景,是各種可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因素明顯增多。從增強憂患意識、堅持底線思維出發,《建議》首次把統籌發展和安全納入“十四五”時期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思想,設置專章作出戰略部署。《建議》圍繞建立現代財稅體制的部署,顯然也是基於統籌財政發展和安全的戰略考量作出的。統籌財政發展和安全,須注重以下方面:

  1.健全政府債務管理制度

  政府舉債融資不僅事關財政收支自身平衡和風險防控,而且牽動經濟社會發展穩定全局,理應在財政需要和風險防控、短期平衡和長期發展之間保持協調。為此,《建議》作出了“健全政府債務管理制度”的部署,其主要著力點和著重點是“管理規範、責任清晰、公開透明、風險可控”。

  所謂管理規範,就是舉債融資要依法依規,全面納入法治軌道。一方面,各級政府的舉債融資行為嚴格遵循《預算法》及國家相關法律規範,不得逾越舉債程序違法違規舉債;另一方面,實行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將舉債融資控制在人民代表大會和國務院批准的限額內。除此之外,不得以文件、會議紀要、領導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決定企業為政府舉債或變相為政府舉債。

  所謂責任清晰,就是要明晰因政府舉債融資而產生的相關責任主體及其相關責任。一方面,堅持誰舉債、誰負責、誰承擔責任的原則,將債務資金使用及還本付息責任落實到位;另一方面,建立從發行、使用到付息、償還的考核問責機制。

  所謂公開透明,就是嚴控地方隱性債務,將所有政府債務納入人民代表大會和社會監督。一方面,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遏制隱性債務增量;另一方面,通過強化債務管理,實行政府債務信息公開,提高政府債務透明度和資金使用效益。

  所謂風險可控,就是堅持舉債同償債能力相匹配原則,嚴格防控國家財政風險。一方面,堅持審慎決策,保持融資規模與項目收益相平衡,把風險關進籠子;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債務風險預警及化解機制,避免財政風險延伸出金融風險、社會治理風險,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2.加強財政資源統籌

  統籌包括財政資源在內的各種資源的能力和水平,是中國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成功抵禦各種風險挑戰的關鍵。統籌財政發展和安全,要以統籌財政資源配置為基礎,在加強財政資源統籌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為此,《建議》作出的部署是:“加強財政資源統籌”“強化對預算編制的宏觀指導”,其著力點和著重點是“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

  全口徑預算管理的關鍵在於“全口徑”。實行全口徑而非單一口徑或部分口徑的預算管理,至少有兩個互為關聯的基本要求:在立法層面,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對同級政府所有收支實行“全口徑”控制,按照統一制度規範審查和批准;在行政層面,財稅部門對所有政府收支實行“全口徑”管理,按照統一制度規範行使管理權和監督權。從更深層次看,這也是現代財稅體制的基本驗收標準。由此出發,不僅要堅持所有財政資源配置服從於黨和國家發展大局,強化國家發展規劃對預算編制的宏觀指導,而且要適時實施如下改革:完善政府預算體系,加強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與一般公共預算統籌銜接;加強公共資源綜合管理,將依托行政權力和國有資源(資產)獲取的各項收入以及特許經營權拍賣收入等按規定全面納入預算管理;加強部門和單位對各類經濟資源的統一管理,依法依規將取得的各類收入納入部門或單位預算。

  3.加強中期財政規劃管理

  統籌財政發展和安全,需落實在確保財政運行的可持續性上。為兼顧短期和中長期需要與可能、從較長時期著眼安排財政收支、隨時準備應對更加複雜困難的局面,《建議》作出“加強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增強國家重大戰略任務財力保障”的部署。這凸顯了如下兩個著力點和著重點:

  其一,預算編制固然要循著年度收支平衡線索而展開,但絕不能停留於年度平衡而置長期平衡於不顧。跳出年度收支平衡的局限,著眼於中長期的跨年度收支平衡,讓年度收支平衡和跨年度收支平衡相互制約、彼此呼應,才能實現發展和安全的動態平衡。為此,必須加強中長期財政規劃管理。不僅要進一步完善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而且也要通過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對年度預算編制實施指導和約束。

  其二,在日趨複雜嚴峻的國內外形勢特別是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所引發的一系列風險挑戰面前,只有緊緊圍繞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依托新型舉國體制推動國家重大戰略、重點改革和重要政策落實落地,才能實現高水平自立自強,把國家發展建立在更加安全、更為可靠的基礎之上。為此,現代財稅體制必須致力於全面增強國家重大戰略任務財力保障。不僅要在財政資源配置上堅持有保有壓,分清輕重緩急,而且要通過優化財政支出結構,集中優勢資源,確保把好鋼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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