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7日電/據人民網報道,據證監會官網26日晚間消息,為進一步夯實公司債券註冊制的制度基礎,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近日證監會修訂發布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下一步,證監會將按照“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的方針,繼續規範發展交易所債券市場,推動完善債券市場法規制度,強化准入監管,壓實發行人、中介機構責任。
修訂內容主要涉及四個方面:
一是落實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註冊制,明確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註冊程序以及對證券交易場所審核工作的監督機制;
二是涉及《證券法》的適應性修訂,包括證券服務機構備案、受托管理人相關規定、募集資金用途、重大事件界定、公開承諾的披露義務、信息披露渠道、區分專業投資者和普通投資者等事項;
三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壓實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承銷機構和證券服務機構責任,嚴禁逃廢債等損害債券持有人權益的行為,並根據監管實踐增加限制結構化發債的條款;
四是結合債券市場監管做出的其他相關修訂,調整公司債券交易場所,取消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信用評級的強制性規定,明確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監管機制,強調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