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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定義重疾險“滿月”記
http://www.CRNTT.com   2021-03-03 11:32:25


 

  對比來看,2020版定義較之前的舊定義有較大不同,例如,建立了重大疾病分級體系,首次引入輕度疾病定義,增加病種數量,適度擴展保障範圍。新產品的分級賠付機制也使得舊定義產品在停售之前衝上微博熱搜,帶動了一波銷售,在舊定義產品停售前最後一天,保險營銷員為最後“上車”的客戶忙到半夜。

  而從險企推出的新產品來看,也有其自身的亮點。以某大型壽險公司的重疾險為例,新定義的重疾險疾病保障種類由此前的100種提升到了120種,增加了20種中症的賠付,輕症賠付限額同樣是20%,不過病種從50種/3次變為了40種/6次。在這樣的基礎上,新產品價格比老產品價格略有下降。需要指出的是,由於重疾定義的變化,甲狀腺癌進行分級賠付,其風險保費也相應下降,因此,這一降價是與保障調整相匹配的。“不同公司的產品形態不同,很難簡單地去直接比價。價格的下降有可能是責任的削減、預定費用的調整等因素;價格的提高,也有可能是增加了保障範圍導致。”滕輝表示。

  重疾險是健康險領域非常重要的保險產品形態,是保險公司最重要的保障型業務之一。據我國重疾發生率表項目統計數據顯示,2007年至2018年,重大疾病保險已為消費者提供超過3000款產品,累計承保近2億人次,累計賠付約180萬人次,賠付金額超過1000億元。目前,重疾險在健康險業務的總保費中占比近60%。因此,重疾定義的變化對健康險行業也將產生重大影響。

  市場明顯降溫

  回暖需假以時日

  為何2020版定義重疾險產品和此前相比,漲價者居多?目前的市場反應如何?

  衛江山表示,新重疾險除了採用新的重疾定義,同時也參考新的中國人身保險業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對大多數產品來說,漲價將是常態,部分產品價格可能產品會有下降。同時,在新政策實施之初,保險公司大多會非常嚴謹地按照監管要求報備產品,不急於進行市場推廣,而是先推出部分產品以觀察渠道、客戶等各方面的反應,後續再進行產品創新升級,形成更多產品體系,價格變化也將逐漸體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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