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9日電/據經濟參考網報道,在9日舉辦的2021年全國“兩會”《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解讀系列全媒體直播訪談中,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表示,依法誠信經營是資本市場最基本的規矩,誠實信用是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必須遵守的基本原則。財務造假是資本市場的“毒瘤”之一,嚴重損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嚴重危害市場秩序,必須堅決、果斷、及時加以清除。而清除這些“毒瘤”的最有效方法,就是提高資本市場違法違規犯罪行為的成本,讓做壞事的人付出高昂的代價,形成“壞事做不起”“不敢做壞事”的震懾效應。
劉貴祥指出,過去資本市場違法犯罪成本較低,發生了諸如康美藥業等多起惡性財務造假案件。針對違法成本過低的問題,證券法和刑法專門進行了相應修訂。隨著立法的完善,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等違法違規犯罪行為的成本顯著提高,行政執法、民事追償和刑事懲戒相互銜接的立體追責體系已經形成,這是維護資本市場誠信秩序的內在要求,也是造假者必須付出的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