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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清代文官補子圖案,汪毅夫收藏。 |
中評社北京3月12日電(作者 汪毅夫)清代官服分朝服(上朝用)、公服(辦公用)和常服(日常用)。朝服、公服前襟、後背均有補子,故稱補服。補子圖案有文武、品級之分(見圖一、圖二)。 補服前襟的補子是可以打開的兩片,為穿、脫補服之便也;後背的補子則是完整的一片( 圖三、圖四分別是台灣進士汪春源補服前襟、後背上的補子)。官常服是統一規制的圓領大褂(通常還應該戴有官帽)。有朋友發來某位官員的官常服照片(圖五),誤指圖中人為汪春源,但圖中人的穿戴確是標準的官常服也。
現在談兩個問題。將近30年前,我曾為這兩個問題“頂撞”一個“老台胞”。此人在會上說:“清國歷史上,台灣人當不了台灣的官,也當不了大官”。我在會後告訴他,清代官員任職有迴避制度,本省人不得在本省任官,即使不在本省,500里內也不得為官。台灣及其他各地、各省,都是同此規定;清代台灣人也有當大官的,台南進士陳望曾官至二品,同各省督、撫同一品級,不可謂其官小。當時,我只希望他能明白事理。
現在,我也是“老台胞”了,希望大家掌握正確的台灣史觀,提高警惕,不要接受形形色色的“台獨”分裂言論的影響。老人慈祥地祝福大家!
(作者系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講座教授、全國台灣研究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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