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從他手裡承接工程的老板們賺了大錢,開豪車、穿名牌、生活奢華,夏衛兵對金錢的貪婪越發膨脹起來。
2009年,因欲擔任縣水利局副局長的意願受阻,夏衛兵開始尋思在“錢程”上做文章。他與一直“侍奉”左右、在承攬水利工程中扶持起來的老板辛某商量,投資漁湖作為退休養老的產業。為感謝夏衛兵長期以來的關照和幫助,辛某在找到合適的場所後,對其全額投資改造並養殖水產品。2014年底,辛某將獲利的一半71.8萬元分給夏衛兵。夏衛兵為避免存入銀行或放在家中有跡可循,將其中60萬元轉借給辛某生意上周轉,並約定可隨時支取。夏衛兵以投資漁湖為名,在未實際出資的情況下,收受辛某賄賂共計107.7萬元。
思想上脫繮變質,被私欲衝昏頭腦,就會鋌而走險,忘記本色與初心。“吃人嘴軟,拿人手軟,我得了別人好處就放棄了原則,誰給我的好處多,和我的關係處得好,誰的工程就安排多,錢也賺得多。有些事知道不能做、不願做,但礙於情面也做了;有些事明知有問題,拿不下情面,也就放過了。”夏衛兵在懺悔書中寫道。
經查,夏衛兵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廉潔紀律、違反工作紀律、違反生活紀律;涉嫌受賄犯罪,違紀違法涉案資金共計310.35萬元。
2019年12月,夏衛兵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0年10月16日,夏衛兵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給黨的事業造成了嚴重的損失,給自己的家庭也帶來了沉重的傷害。想想慈祥的老父親、溫柔善良的妻子、懂事孝順的女兒,聰明伶俐的小外孫女,我心如刀割!”此時的夏衛兵幡然醒悟,已經遲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