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日電/據新華網報道,黃河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孕育了許多特有的水生生物物種。今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黃河實施禁漁期制度,這是自2018年啟動該制度以來的第四年。按照規定,在黃河幹流、13條支流和3個主要湖泊,禁止所有捕撈類型生產作業,各省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適當擴大禁漁範圍,延長禁漁期時間。
為何要在黃河實施禁漁期制度?黃河魚類現狀如何?禁漁是否影響消費者吃魚?對於相關熱點問題,記者採訪了專家和有關負責人。
一問:為何實施黃河禁漁期制度?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資源與環境研究中心副主任楊文波介紹說,黃河流域生態系統複雜多變,孕育了許多特有的水生生物物種,但水域生態系統整體也較脆弱——上游魚類以裂腹魚類和條鰍魚類為主,大多為高寒地帶生活的種類,生長速度緩慢,性成熟期相對晚,繁殖力低,一旦受到破壞,很難得到恢復。
在水生生物資源的親體繁殖期和幼體生長期等關鍵生命階段,實行禁漁保護,可以大幅降低捕撈和利用強度,使資源得到休養生息和數量補充,有利於黃河水產種質資源恢復性增加和水生生物多樣性的提高。
楊文波表示,實行黃河禁漁制度,符合當前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要求,順應了水生生物資源養護發展趨勢,對維護國家水域生態安全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他介紹說,為保護水生生物資源,實行禁漁制度是世界通行做法。自1995年起,我國在四大海區普遍實行了海洋伏季休漁制度。2003年和2011年起,我國又分別在長江流域和珠江流域推行了禁漁期制度。實踐證明,取得了良好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在黃河流域推行禁漁制度,是水生生物資源養護發展的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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