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監管勢在必行
從2016年起,監管部門開始出手整頓校園貸市場。2017年6月,原銀監會等三部門印發通知,明確要求暫停網絡借貸平台開展校園信貸業務,禁止培訓、就業類機構捆綁信貸產品,並鼓勵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進入大學校園。此後,隨著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的深入推進,“校園貸”等金融產品的總體規模開始有所下降。
不少業內人士認為,經過專項整治,違規“校園貸”得到了極大遏制,但卻並沒有銷聲匿跡,反而以各種名目繁多的方式加快滲透,比如“顔值貸”“創業貸”等,仍繼續存在。因此,強化監督管理勢在必行。
在中國人民大學中國資本市場研究院聯席院長趙錫軍看來,這些專門面向大學生設計的信貸產品,往往是按照某種“套路”設計開發的,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形成了“套路貸”。借款人一旦“入套”,往往很難擺脫。
緣何“校園貸”陷阱總和大學生這個群體有關?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金融科技室主任尹振濤認為有兩大原因:一是互聯網平台不斷發展,互聯網金融科技不斷發展,提供了交易平台;二是學生群體運用互聯網的能力增強,同時學生群體是比較特殊的群體,有較強的消費欲望但是沒有收入來源,也缺乏金融風險意識,屬於弱勢群體。這種互聯網化的貸款產品具有一定的引導性和誘導性,大學生對其沒有抵抗力。
“此次《通知》是在調研後制定的精准規定,但是‘正當消費’‘超前消費’‘過度借貸’的定義仍然模糊,不具備可操作性,未來是否可以達到預期效果仍未可知。”鄧建鵬說,比如如何界定借款人的學生身份、如何具體地進行審查,目前還沒有更多的細則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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