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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記者會。(照片:中時新聞網) |
中評社台北4月7日電/重大司法醜聞!前“司法院”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老牌紡織廠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不當往來買股案,“司法院”今年1月18日公布首波調查結果後,全面清查曾與翁有接觸的法官。今天公布第二波調查,認定前大法官蔡清遊、25法官有違失,其中,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因為多次收受翁茂鍾的襯衫,且擔任翁茂鍾經營的怡華公司的行政訴訟案的審判長,有懲戒必要送“監察院”。
翁茂鍾曾與多名司法官不當往來,案情如滾雪球,“司法院”下午4時公布應付懲處的法官名單,“法務部”也將於晚間6時公布名單。台媒報導,這波接受調查的檢察官與調查官的人數約有50人,“法務部長”蔡清祥將親自說明調查結果,以昭公信。
綜合媒體報道,本次人審會認定有違失的共26名法官,其中本次新增14名。除鄭小康外,其餘25人均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指出,本次調查凡是出現在翁茂鍾筆記本等資料紀錄中有姓名的前現任法官,不論交往時間遠近、次數多寡、職務高低、是否為現職,都納入調查,共調查37位現、退任法官,人審會認定其中14人有行政懲處必要,23人無懲處必要;另有9人因已死亡、或是離退職後才開始與翁茂鍾往來,因此不列入調查。
新增的14位法官包括台南高分院前法官林勝木、蘇重信、楊省三、蔡長林、林永茂;“最高法院”前庭長林永茂、優遇法官林茂雄;高等法院前法官溫耀源、陳永昌、李春地、林俊明;最高行政法院前法官林茂權,前公懲會委員黃水通;台南地院前法官何清池。
另外,人審會今天並決議,在第一波調查時認定有違失的“最高法院”優遇法官謝家鶴、高等法院前法官兼庭長尤豐彥,撤銷一等司法獎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