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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社交探訪簽外籍人士須4月21日前離開馬來
http://www.CRNTT.com   2021-04-13 13:54:35


  中評社北京4月13日電/據中國僑網消息,據馬來西亞《詩華日報》報道,馬來西亞移民局總監凱魯再米宣布,所有持有社交探訪簽證(PLS)的外籍人士,必須在4月21日前離開馬來西亞,否則將被採取行動。

  凱魯再米發文告指出,若相關人士在回國時面臨困難,他們可以申請特別准證,繼續逗留在馬來西亞,但必須提交來自各國大使館的支持,列明逗留馬來西亞期間的居住地點,還有財務能力的證明文件。

  他說,移民局明白持有這類文件的外籍人士,因為新冠肺炎疫情,缺少回國的航班,而難以回國。

  不過,凱魯再米也表示,當局也通過執法行動,發現數宗濫用社交探訪簽證的外籍人士,有人從事違法活動。從2020年至今,當局已針對按摩院和娛樂中心展開291次執法行動,有1281名外籍人士和83個雇主被逮捕。

  凱魯再米強調,持有社交訪問簽證的外籍人士獲准居住馬來西亞,但一切必須遵守移民法令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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