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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錫堃接受訪問。(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4月20日電(記者 黃筱筠)“立法院”為最高立法機構,卻涉違建,台北市府針對部分設施認定是違規,限期1個月內改善或拆除。“立法院長”游錫堃今天受訪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有關於“國會”有哪些地方不符法律規定,都可以支持依法處理。
中國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羅智強19日在議會工務部門質詢,“立法院”內有涉公安違建,市府要不要拆?建管處長劉美秀表示,地下停車場違規使用為印刷廠,違規屬實,已開出查處書,限期一個月清掉印刷設施,立即改善,議員也要求一個月到期,將與建管處一同會勘複查。
“立法院長”游錫堃日前自爆,“立法院”有12處違建。他今天受訪強調,台灣已經成為國際民主典範,“國會”是國家最高民主殿堂。當我們成為民主典範,“國會”是民主象徵,“但是拿不出去國際比較”,這是大家要共同思考。
游錫堃表示,民間企業建築物都蓋的不錯,國家主權象徵之一的“國會”,目前設備空間有違建,他希望大家共同重視。
北市建管處表示,媒體披露“立法院”違建多後,北市府上周也已前往“立院”地下室等地稽查,確實是違規,已開出查處書。
游錫堃上周帶領媒體等巡視“立法院”,並且提到“立法院”有12處違建,包括:目前院區內的違建,包括南側庫房、“國會”圖書館、印刷所、合作社等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