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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涉違社團條例 須書面提供收入來源等資料
http://www.CRNTT.com   2021-04-27 14:03:19


  中評社北京4月27日電/據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攬炒派組織“民間人權陣線”於前年黑暴期間發動的遊行,屢次演變為打砸燒的暴亂,被社會質疑是反中亂港的主要搞手。“民陣”召集人陳皓桓今日(26日)傍晚到旺角警署報到時,收到社團事務主任文件,指“民陣”涉嫌違反《社團條例》,要求於5月5日前向社團事務主任提供6項資料,包括成立以來收入來源、開支等。

  警務處助理處長(支援)兼助理社團事務主任陳綺麗向陳皓桓發信,指“民陣”曾於2006年7月申請註冊為社團獲批,兩個月後於9月申請取消註冊,但據傳媒及社交平台資訊,有跡象顯示“民陣”其後仍以社團形式運作,可能違反《社團條例》第5條規定,故此要求民陣提供6項資料,包括由2006年9月至今曾舉辦的遊行集會資料、成立以來的收入來源、開支、用作接收任何資金或款項的銀行及戶口號碼、未有再向申請社團註冊的原因、民陣社交專頁是否由民陣建立和管理等。陳皓桓須於5月5日或之前回覆。

  “民陣”多年來一直聚合各路亂港政團和攬炒政棍,在外部反華勢力的支持下禍港殃民,部分新舊頭目更因於去年發起和參與“35+初選”圖癱瘓特區政府管治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去年10月接替岑子傑出任召集人的陳皓桓,在擔任副召集人時,就曾在“民陣”發起遊行集結被警方反對後,多次以“個人身份”承接非法集會,包括前年的“10·1”遊行、“10·20”遊行及去年的“7·1”遊行,現涉及4宗案件14宗罪。

  另外,據新加坡《聯合早報》早前引述消息指,特區政府正調查“民陣”有否接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資助,在修例風波期間舉辦遊行,若屬實將違反香港國安法。有關報道刊登後,街工、公民黨及“新民主同盟”等多個成員團體紛紛“割席”,相繼宣布退出“民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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