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事項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民政部,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民政部部長李紀恒兼任;常務副主任由民政部副部長高曉兵兼任;副主任由中央網信辦副主任盛榮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童建明,教育部副部長鄭富芝,公安部副部長林銳,國家衛生健康委黨組成員餘艶紅,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傅振邦,全國婦聯副主席、書記處書記蔡淑敏兼任。辦公室成員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按程序報領導小組組長批准。辦公室成員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領導小組實行工作會議制度,工作會議由組長或其委托的副組長召集,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參加人員為領導小組成員,必要時可邀請其他有關單位人 員參加。
國務院辦公廳
2021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