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4日電/據澎湃新聞報道,隨著一審結果出爐,甘肅廳官朱建國案細節獲披露。
澎湃新聞記者從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方面獲悉:4月27日,甘肅省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甘肅省平涼市政協原副主席朱建國受賄一案。對被告人朱建國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50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贓物依法沒收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經審理查明, 2005年至2018年被告人朱建國利用擔任原平涼市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常務副校長、校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設備採購、工程款結算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收受多人所送財物849萬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方面披露:被告人朱建國到案後如實交代了調查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有坦白情節;認罪、悔罪;其親屬積極代為退繳贓款贓物,依法可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簡歷顯示,朱建國,男,漢族,1959年10月生,甘肅平涼人,大專文化,1982年8月參加工作,2001年4月加入中國民主同盟(民盟)盟員。
朱建國長期在平涼當地職教系統工作,曾任平涼職教中心校長、崆峒區政協副主席(副縣級),平涼醫專常務副校長(正縣級),2007年當選平涼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後任平涼醫專校長,2011年任平涼市政協副主席,2019年退休。
去年1月,甘肅省監委發布消息:平涼市政協原副主席、原平涼醫專校長朱建國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接受甘肅省監委監察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