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修訂的最關鍵處,是在假難民得以抵港作出酷刑聲請之前,便從源頭分辨出他們的身份。事實上,國際民航組織於2018年便更新了《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其中新增要求其成員透過當地法律,建立一套預報旅客信息(API)系統。由於其清單效用,目前已有90多個國家採用,包括澳洲、加拿大、美國、歐盟成員國,而香港也從現在開始趕上。
API有兩個功能,一方面,其要求航空公司在航班起飛前,需要向目的地的入境部門提供乘客及機組人員信息,以便把“不受歡迎的對象”拒諸門外,並確保航班安全;另一方面,則提升了入境部門的執法能力。對香港而言,這些措施可以有效防止部分人藉難民身份“賴死唔走”。
API只針對抵港航班
但不論修例好處有多少,總有些人,例如美國、公民黨、大律師公會試圖散播恐懼。儘管政府只是想為API提供法律支持,但他們卻聲稱修例有一個秘密議程,真正目的是為了阻止本地居民離港。這顯然是荒謬的。4月28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便表明,該修例“只針對抵港航班,並非針對離港航班”。
那些散布謠言的人,明顯從未認真看過基本法,或選擇性忽視。根據基本法第31條,“香港居民有旅行和出入境的自由。有效旅行證件的持有人,除非受到法律制止,可自由離開香港特別行政區,無需特別批准”。
《香港人權法案》第8條亦保障“遷徙往來的自由”,“人人應有自由離去香港”,除非另有國家安全、公共秩序等法律所限。假如有人覺得上述保障仍然未夠,李家超也表示,稍後會提交附屬法例,訂明入境處處長的新權力。
今次修例的最大目的,在於從源頭杜絕難假民,避免酷刑聲請制度被濫用,這個問題已到了根深柢固的地步,政府不能再無所作為。一些人以製造恐懼為樂,絕不能容許他們妖魔化一項從公眾利益出發的修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