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5日電/網評:孩子踢壞銀幕,折射家長責任缺失
來源:東方網 作者:劉天放
日前有孩子在東莞某影城觀看電影《追虎擒龍》後踢打損壞銀幕。5月3日,片方發聲倡導觀眾注重觀影禮儀、家長幫助孩子從小養成良好的觀影習慣,也希望當事人能夠主動站出來承擔責任,表示願意幫助影城進行此次銀幕修復的相關工作。
5月1日,東莞某影城的電影銀幕被一個小男孩連踢五次損壞,家長在整個過程當中沒有阻止。隨後,“熊孩子踢打銀幕,家長須賠償18萬元”或“史上最貴電影票”等說法傳出並上了熱搜。影院方表示,影幕損壞影響正常播放電影,“索賠18萬”是謠言。但無論如何,23米寬的銀幕被踢壞是事實,賠償也是必須。
平時,每當熊孩子闖禍,不少人都會以一句“他還是個孩子”搪塞過去,可這無疑是“護犢子”逃避責任的一個借口。儘管踢打銀幕的是一個小孩子,但作為監護人的父母必須為孩子的過錯承擔責任,這不僅是家長的責任也是其義務,因為家長的監護責任和義務,在我國《民法典》中已有明確規定。
熊孩子在眾目睽睽之下,對銀幕拳打腳踢,費解的是,身邊的家長非但不及時制止,反而任憑孩子胡作非為,因此,孩子的野蠻行為和家長的縱容行為,都必須受到道德的唾棄和法律的制裁。故意毀損影院銀幕,侵犯了影院的財產所有權。由於孩子是未成年人,巨額損失費肯定要由孩子的監護人家長來賠償。
據東莞警方5月3日的最新通報,民警已經聯繫上涉事兒童的監護人,希望家長主動接受懲罰,避免自己繼續處於被指責的尷尬境地。然而,即使家長最終履行了監護責任,接受了法律制裁,也有必要進一步追問,這件事絕非僅是賠償經濟損失那麼簡單,“子之過,父之惰”——熊孩子必須早教育。如今是法治社會,熊孩子闖禍,家長必須深刻反思。
可見,交了“學費”,需要學習的不僅是孩子,更應該是家長。孩子有不當行為,家長卻不管不顧,這是監護人的失職,也是包庇縱容行為。家長的責任不僅在於“看住”孩子,也在於有好方法“教好”孩子,如此才能成為合格的父母。由此,孩子踢壞銀幕,折射家教缺失,教育孩子是為人父母的一堂必修課,非一日之功。家庭教育至關重要,絕不能缺失,每一位家長必須牢記在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