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5日電/據新華網報道,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印發《山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對職稱評審主體、適用對象、評審程序、參與各方權利義務等逐一作出規範,為山東職稱評審工作鑄好了“新標尺”。
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山東新出台的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明確了“誰能評”“誰來評”“評什麼”“怎麼評”,從源頭上進一步規範了職稱評審程序,優化了職稱評審管理,能夠提升職稱評審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具體來說,山東此次職稱評審辦法打破人才發展的條條框框。此前職稱評審大多集中在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而非公經濟組織相關人員和自由職業者參加職稱評審,或多或少存在“隱形”門檻。為此,山東提出“同等對待、一視同仁”原則,非公經濟組織和自由職業者在內的各類專業技術人才,在遵守憲法和法律,符合職稱標準條件的前提下,都可參加職稱評審。
山東還打破過去職稱評審“步步爬台階”的弊端,建立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允許持有“山東惠才卡”、博士後等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直接申報正高或副高職稱;從省外國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直接參加相應職稱評審。
此外,山東還制定了評價標準,破除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等傾向,將評價標準重點歸納為品德、能力和業績三個方面。具體標準更加注重考核工作績效、創新成果,增加了技術創新、專利發明、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標準制定、決策咨詢、公共服務等評價指標的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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