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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兆佳:需強化特區行政機關管治效能
http://www.CRNTT.com   2021-05-10 10:28:53


  中評社北京5月10日電/據大公報報道,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2019年10月,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就“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做出了重要決定。決定提到要“提高特別行政區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完善中央對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任免制度和機制”,“依法行使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中央的各項權力”和“健全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對中央政府負責的制度,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國務院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在闡述上述決定時提出“要完善行政長官對中央負責的制度安排”和“要在特別行政區落實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完善公務員管理制度”。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已經恢復了穩定和秩序。香港選舉制度的深刻完善又從根本上為“愛國者治港”建構了牢固的基礎。今後的重要工作之一是要落實中央有關提高香港的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決定。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最近也指出要吸引更多有能者參與香港的治理工作、鞏固行政主導和完善公務員培訓與管理等。

  在這個背景下,如何強化行政機關的效率和能力便成為當前急務。要確保行政長官和其執政團隊能夠切實執行中央的政策和指令,從而對中央盡忠盡責,以及實現“行政主導”,一個能夠忠誠和有能力執行行政長官和領導班子的決策的行政機關不可或缺。越來越多的有識之士對如何提升行政機關效能的問題紛紛提出意見和建議。正在逐步實施的行政機關人員的宣誓制度在相當程度上可以防止公職人員從事那些不效忠國家和香港以及不擁護基本法的行為,對強化行政機關發揮了重要作用。

  針對強化行政機關的效能的問題,我在本文提出一些方向性的管見,部分管見參考了一些有心人過去曾經提出過的看法。

  強化對主要官員的指導問責

  首先,需要強化中央對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甄選、指導、問責、考核、任免、聯繫和支持,確保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和特區的高度自治權的有機和無縫結合,並保證在香港的治理過程中中央和特區政府形成強大合力。這對日後在制定、改革和推行有利於深層次問題解決的政策上非常重要。

  第二,需要壯大和加強由特首和主要官員組成的領導班子對國家和中央的忠誠、對香港的承擔、國際和歷史視野、政治觸覺、政治擔當和勇氣,以及其團結性和戰鬥力。領導班子與香港的愛國力量必須合作無間和同舟共濟,更要擔負起凝聚愛國力量和培訓愛國人才的使命。領導班子和社會上的愛國力量屬於“兩張皮”、有時甚至“不咬弦”的情況不應該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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