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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院執行局原局長孫亦閩被開除黨籍 
http://www.CRNTT.com   2021-05-15 15:22:19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局長、執行庭原庭長孫亦閩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圖片來源:新華社)
  中評社北京5月15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據福建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紀委監委對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局長、執行庭原庭長孫亦閩(副廳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亦閩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長期擔任審判機關重要職務,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知法犯法,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錢款。

  孫亦閩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鑒於孫亦閩能夠如實交代違紀違法問題,認錯悔錯態度好,主動上交全部違紀違法所得,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孫亦閩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孫亦閩簡歷

  孫亦閩,男,漢族,1955年5月出生,山東招遠人(福建福州出生),大學學歷,1972年6月參加工作,198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2年6月至1979年9月,福建省三明鋼鐵廠工人;

  1979年9月至1983年8月,在福建師範大學中文系中文專業學習;

  1983年8月至1984年6月,三明職業大學教師;

  1984年6月至1995年6月,歷任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書記員、院長辦秘書、副科級助理審判員、正科級助理審判員;

  1995年6月至1998年4月,任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處級審判員;

  1998年4月至1998年12月,任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經濟庭副庭長、審判員;

  1998年12月至2002年5月,任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經濟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審判員;

  2002年5月至2011年9月,任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審判員;

  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審判員;

  2011年12月至2012年7月,任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庭庭長、執行局負責人;

  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任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局長(副廳級)、執行庭庭長;

  2015年6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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