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會不會搞“另類拉布”?
在新選舉制度下,反對派總體上偃旗息鼓,但也不排除仍有人會想盡千方百計繼續“攬炒”。
比如,立法會的直選席位,這是反對派爭取的主要目標。按照《修訂草案》設計的審查機制,如果某候選人被資格審查委員會DQ,就必須重新推選。那麼,如果第一個被DQ,等待第二個候選人報名;第二個被DQ,又等待第三個報名;如果這些候選人接二連三地無法通過資格審查,選舉工作是不是要無限期地拖延下去?這豈不是另一種形式的“拉布”!
又比如,從以往反對派慣用的手法來看,他們在地區直選中會推選三類候選人。一是高調的反對派人士,二是低調的反對派人士,三是“政治素人”。高調的反對派人士肯定會被DQ,低調的反對派人士被DQ的概率為50%,而“政治素人”則用來保底,很有可能當選。那麼,出現這類情況如何防範?
最近,人們也經常討論“溫和反對派”的參政議政問題,不少人勸告“溫和反對派”進入參選。客觀地講,“溫和反對派”與激進反對派的風格不同,但政治目標有諸多相同之處。他們面臨的困境是支持者甚微,激進反對派的退出,為他們提供了政治空間;“溫和反對派”會不會為了收割更多選票而走向激進呢?果如此,也會令新選舉制度走樣變形。
各界別能不能齊心協力謀發展?
新選舉制度重構選委會,增加了第五界別,擴大了愛國愛港力量的“基本盤”;同時,較大部分立法會議員由選委會選舉,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獲得選舉委員會不少於188名委員聯合提名,且每個界別參與提名的委員不少於15名。這意味著各界別在香港政治舞台上扮演的角色更加吃重。那麼,各界別能不能把香港的長遠利益和整體利益放在第一位,齊心協力謀發展呢?
從制度設計上看,新選舉制度有利於凝聚共識、形成合力,但這還要看各界別人士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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