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6日電/網評:新型職業傷害亟待綜合紓解
來源:東方網 作者:楊玉龍
失眠、焦慮、腰椎病、頸椎病、內分泌疾病……互聯網等新職業、新業態加班現象嚴重,給眾多從業者帶來難以界定的新型職業傷害。這些長期的、慢性的、隱蔽的傷害如何納入法律法規?新業態下如何創造更良好的工作環境?相關專家認為,應盡早劃出紅線,嚴格執法,維護好員工權益。(據5月25日中工網)
互聯網等新職業、新業態的出現,與之相伴而生的新型職業傷害不應小覷。比如,互聯網等行業從業人員長期從事高強度工作,不僅頸椎病、腰椎病、視力下降、內分泌疾病等新型職業病非常普遍,失眠、焦慮、抑鬱等心理疾病也日益增多。相比於傳統職業病,新型職業病給勞動者帶來的困擾往往是長期的、慢性的、隱蔽的。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原國家衛計委等部門曾頒布《職業病分類和目錄》,其中羅列了10類132種職業病,是以傳統製造業的職業健康風險為主,當下互聯網等行業出現的新型職業傷害相關疾病並未被列入其中。也就不難想象,新型職業傷害的特點也讓法律和政策難以應對,而互聯網企業過度追求績效同樣會導致新型職業傷害叢生。
新型職業傷害亟待重視起來,並合力進行紓解。首先,用工單位當負起主體責任。最基本來看,應該注重員工的職業健康,比如,可以通過優化工作環境,在法律框架內統籌安排作息時間,定期組織員工體檢,強化健康知識科普……提升廣大員工的職業健康意識,遠離職業傷害,而用人單位有責任也有能力做好這些。
其次,勞動用工監管不能疲軟。誠如有專家指出,“當前我國‘996’問題處於企業失控、監管失序、工會失靈的狀態,鮮少見到‘996’企業得到處罰,勞動監察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勞動者維權困難。”所以,對於一些違法用工行為,不能是“民不舉官不究”,相關部門當積極履職,強化常態監管,對違法違規用工行為當依法給予有效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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