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7日電/據新華社報道,攜手推動卡拉OK版權許可機制 促進行業健康發展——訪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和相關組織負責人
新華社記者史競男
卡拉OK是群眾喜聞樂見的娛樂活動,版權是卡拉OK行業發展和企業運營的核心要素。國家版權局、文化和旅遊部近期聯合印發《關於規範卡拉OK領域版權市場秩序的通知》,明確通過著作權集體管理解決卡拉OK領域版權問題,並在卡拉OK領域實施“二合一”版權許可機制。
通知發布後,貫徹執行效果如何?怎樣進一步規範版權市場秩序,促進文化娛樂行業健康發展?記者就此專訪了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和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中國文化娛樂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
按照我國著作權法“先許可後使用”有關條款,卡拉OK經營者使用作品應當獲得相關權利人的授權許可。實踐中,一個卡拉OK場所使用的音樂作品和音樂電視作品的數量,從十幾萬到幾十萬不等,我國有數萬個卡拉OK場所分布在全國各地,一個權利人無法面對數萬個使用者,一個使用者也無法面對十幾萬到幾十萬的權利人。因此,“一對一”授權許可機制無法滿足卡拉OK行業的實際需要。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是解決上述權利人維權難和使用者獲取授權難的有效途徑。
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副局長趙秀玲指出,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是著作權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衡量一個國家著作權管理、保護水平的重要標誌,與國家文化發展、知識產權保護和建設創新型國家的要求緊密聯結在一起。通知旨在降低版權授權工作的交易成本,維護權利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為社會公眾提供優質服務,充分發揮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優勢。通知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得到了卡拉OK行業的積極響應。國家版權局作為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監管部門,將對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及其業務活動依法進行監管,防止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濫用權利,保障權利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推動建立公開、公正、規範、透明、高效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