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冠病毒感染者康復證明
曾感染過新冠病毒者,應在首次核酸檢測陽性後間隔至少11天進行檢查。如康復,應取得康復證明。該證明有效期為自出具日起180天。
上述三種文件均可在填報《健康申報表》時上傳。
四、風險國家/地區名單
名單和標準定期調整,並在西班牙衛生部網站公布。中國不在此次公布的風險國家/地區名單中。
以上內容供參考。詳情可點擊文後鏈接,以西政府部門和西駐華使領館對外表述為准。
中國駐西班牙使領館在此再次提醒近期擬從國內出發來西人員,密切關注西班牙入境防疫最新措施,出發前根據西方規定履行相關手續,避免入境受阻。
西衛生部相關通知原文:
https://www.mscbs.gob.es/profesionales/saludPublica/ccayes/alertasActual/nCov/spth.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