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文章認為,在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基礎上,進一步加快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需向改革要動力、向制度求保障。
一是以健全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為基礎,在法治框架下推進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法治是現代市場體系高效運行的重要支撐,需堅持依法治國、依法行政,進一步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保障不同市場主體平等獲取生產要素,為激活創新創業動力、激發企業家精神和深入推進重要環節重點領域改革,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和制度基礎。
二是以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為突破口,加快全國統一市場建設。需著力清除市場壁壘,打破行政性壟斷,防止市場壟斷,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消除影響資源要素高效配置和有效流動的堵點。
三是以加快關鍵環節和重要領域市場化改革為抓手,重點推動價格改革。要推進資源和服務領域價格改革,有序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提高政府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自然壟斷領域定價的透明度,進一步促進土地、金融、產權、數據等要素市場的價格改革,形成市場化定價機制。
四是以制度型開放為抓手,打通有利於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要素流動通道。繼續完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和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制度;進一步優化貿易及監管制度,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暢通國內國際循環,深化和加速國內商品及服務市場結構調整;積極穩妥探索數據、人才、資本等要素有序跨境流動。
五是以構建現代治理體系為目標,提升市場監管的能力和效能。持續優化監管主體、能力、手段,促進形成專業化、高效化、精准化的社會治理格局;實行全國相對統一的市場准入、監管和執法規則標準,提高監管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強化反壟斷機構的職能,加強對各類產權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同時,要加強大數據和信息平台建設,提升現代化監管手段和能力,不斷適應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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