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0日電/據大公報報道,壹傳媒五名高層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日前被警方國安處拘捕,保安局亦依法凍結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資產。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昨日出席一個活動後表示,記者報道事實並不會犯法,但若有意圖推廣外國制裁就有可能違法,要證明背後意圖需要過往行為及周圍證供,難以單靠一篇報道入罪。
湯家驊表示,若一間公司被檢控,而且是涉及公司的刑事行為,即是該行為是經董事局決定或授權某人決定,公司雇員沒有決策權力,進行報道新聞的相關行為不會構成個人刑事行為,在公司法下只有知情的董事需要負責。他又強調,新聞自由不是沒有限制,早前警方到壹傳媒大樓收集的是與犯罪有關的證據,並不會影響新聞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