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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屍車”泊官地 申訴署主動調查
http://www.CRNTT.com   2021-06-23 12:11:58


  中評社北京6月23日電/據大公報報道,俗稱“僵屍車”的棄置車輛蹤影遍布全港,衍生不少交通及衛生問題。《大公報》今年初曾對此作專題報道,引起公眾廣泛關注。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公布,就運輸署及地政總署在打擊政府土地上棄置車輛的措施成效,主動展開調查;地政總署及運輸署均表示,會全力配合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有議員指由2007年至今對“僵屍車”竟然零檢控,十分離譜,呼籲有關當局正視問題。

  申訴專員趙慧賢昨日(22日)表示,棄置車輛的問題在全港多區都有出現,而且持續多年未見改善,令人懷疑現時政府部門的策略和措施是否足夠和有效。因此申訴專員公署會就運輸署及地政總署,在處理政府土地上棄置車輛的措施成效,主動展開調查,審研政府土地上棄置車輛的問題,並在有需要時提出改善建議。

  審計署曾倡修例懲罰車主

  翻查資料,審計署在2000年的第34號報告書中指出,本港欠缺規定登記車主須負責妥善處置其廢棄車輛的法例,並建議當局考慮修訂現行法例,懲罰沒有妥善處置廢棄車輛的不負責任車主。

  地政署及運輸署:全力配合調查

  申訴專員公署初步查訊得悉,若公共道路上的棄置車輛造成危險或阻礙交通,警務處現時會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處理;至於其他在政府土地上不涉及危險或造成交通阻塞的棄置車輛,則由地政總署或運輸署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在涉事車輛上張貼通告,要求占用人在限期前將車輛移走,否則政府當局會將車輛移走及充公,並考慮檢控相關占用人。然而,自2007年至今未有成功檢控的案例。

  對於在政府土地棄置車輛的個案,即使地政總署能取得最後登記車主的資料,亦往往難以追查占用人的身份,以及掌握足夠證據作出檢控;申訴專員歡迎市民以書面提出意見,並於今年7月22日或之前送達申訴專員公署。

  地政總署及運輸署發言人均表示,會全力配合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批評,當局自2007年沒有一宗就“僵屍車”檢控的個案,情況離譜,相關政府部門又互卸責,令亂象繼續存在,他認為要解決“僵屍車”可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的“公眾地方造成阻礙”進行處理,簡易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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