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8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2021年5月17日,生態環境部公布“雲南玉溪杞麓湖污染治理治標不治本水質長期得不到改善”典型案例後,雲南省紀委監委對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虛作假等有關問題以事立案,採取“直查、直辦、直播”的方式開展了全面深入的調查核實。經查,玉溪市委、市政府,通海縣委、縣政府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不深不透,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重大決策部署不力;二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愈演愈烈,不作為亂作為發展到公然造假;三是政績觀扭曲、錯位,動歪心思,斥資數千萬弄虛作假;四是決策任性,不講程序和規矩,監督缺失催生造假工程;五是自然生態污染背後,潛藏著政治生態污染,存在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貪腐問題。
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黨紀法規,經省委批准,決定對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虛作假等有關問題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
(一)對6個責任單位問責
1.給予玉溪市委、市政府通報問責,並責令分別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2.給予通海縣委、縣政府通報問責,並責令分別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3.給予玉溪市生態環境局通海分局、通海縣水利局通報問責。
(二)對5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公職人員立案審查調查,採取留置措施
1.對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賀彬政務立案,並採取留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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