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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空軍少將張大偉涉貪 急燒2千萬賄款
http://www.CRNTT.com   2021-08-31 18:43:42


張大偉收賄,遭羈押。(照片:中時新聞網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8月31日電/台空軍少將、軍備局工程營產處長張大偉涉嫌向得標廠商索賄案,今天移審新北地方法院。地院下午開羈押庭後,諭令張男新台幣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每週三赴警局報到。但張覓保不著,因此先行還押看守所。

  綜合台媒報道,張大偉疑利用福興營區改建採購案,向得標廠商“中華工程”索賄新台幣4500萬元,實收2800萬元,其中200萬送給王姓中間人。新北地檢署日前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張等人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今日召開羈押庭,張大偉承認收錢,並稱在岳父家燒掉2千萬元,但他否認遭檢方起訴的罪名。法官裁定500萬元具保停押,張今日覓保不著,因此先行還押看守所。

  新北地院今下午召開羈押庭,法官詢問張大偉是否認罪,張坦承收受2600萬元,但辯稱是廠商主動行賄,被檢調盯上後,在台中的岳父家頂樓以金爐燒毀賄款2000萬元。張與辯護律師要求具保停押。他當庭指出,曾向檢察官遞交還款計劃,除了遭扣押的兩棟房產,他還向胞姊借了兩棟房子,要賣房來還出2600萬元。

  張大偉說,他目前沒有俸祿,還有96歲老父及國小一年級的兒子需要扶養,經濟狀況拮据。

  律師表示,先前他們有請調查官去挖張岳父家的化糞池,證明錢真的被他燒掉,但調查官不願意,因此他們曾請求保持化糞池的原狀。不過張已提出還款計劃,因此應無開挖化糞池必要。

  不過,公訴檢察官指出,張涉犯最輕本刑七年以上重罪,足認有逃亡之虞,因此請法院繼續羈押。

  法官諭知,張大偉坦承收賄2600萬元,與其他被告、證人所述相符,犯嫌重大,他將賄款燒毀,有湮滅證據之虞,張所犯為本刑五年以上重罪,有逃亡可能。不過,審酌他坦承收錢,雖有羈押理由,但無羈押必要,裁定500萬元具保停押,在停押期間內,每周三要固定向派出所報到,且不得與本案的被告、證人聯繫,限制出境出海。張與辯護人當庭表示,今日無法籌措到500萬,先行還押看守所。

  空軍作戰司令部2017年以“興安專案”辦理“公館營區營舍整建統包工程”採購案,委託軍備局發包,同年由“中華工程”以約30億元得標,是空軍戰術及防空作戰最高指揮管制機構。

  張大偉在採購案公告隔日,暗示建築師孫文郁,去找營造廠合作投標,“他可以幫忙”來暗示索賄。孫便拜訪中工前董座沈華養、前總經理沈慶光,並表示軍方可以幫忙,行情為預算總額的一成,約為三千萬。中工認為有獲利空間,因此同意合作。

  不過,在中工得標後,張大偉又獅子大開口,透過擔任白手套的九億公司負責人董俊褘將索賄金額提高到4500萬元,中工為使標案順利進行,便同意加碼。後續,由董男出面收了2800萬元回扣,其中200萬則轉交給王姓介紹人當作謝酬。

  檢方去年偵查期間,張大偉、沈華養、沈慶光、中工會計張世文皆否認犯行,加上董俊褘自白後又翻供,四人被控行收賄罪因證據不足,最後獲處分不起訴;但涉證交法特別背信罪與違反商會法部分另案調查。

  不過,檢方從貪污案中發現,沈華養涉勾結劉姓下包廠商,浮報“興安專案”拆除、土方清運等工程費,浮報款項中飽私囊,今年三月聲押禁見沈華養、張世文獲准。

  檢調密集偵辦回扣案,重新過濾先前貪污案的監聽帶,結果發現張大偉收賄的“新事實、新證據”,決定重啟偵辦,搜索張大偉住家,並赴“國防部”調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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