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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 林鄭回應:公民組織需守法
http://www.CRNTT.com   2021-09-08 00:20:18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中評社 段曉魯攝)
  中評社香港9月8日電(記者 段曉魯)香港國安處按照香港國安法要求支聯會提供調查資料,遭到支聯會拒絕。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在政府總部召開記者會並且回應了有關支聯會拒交資料的問題。她表示,香港國安處是依法辦事,作為公民社會的一員需要遵守法律,不可將錯誤觀念帶給社會。任何人如果公開宣稱不會依法辦事,就不可以自稱為一個公民社會組織。

  林鄭表示,自從去年六月三十日,人大常委會制定國安法在港頒布實施,特區政府必須有法必用,否則將會難以維護國家安全、主權和發展利益。而這一年多以來,執法部門,特別是警方的國安處也是依法辦事,這次要求提供資料亦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賦予執法部門可以採取的措施之一,其中包括可以要求提供資料,是該條第五款,要求外國及境外政治性組織、外國及境外當局或者政治性組織的代理人提供資料,這條款其實亦適用於第四十三條第七款。最終如果因為有違法行為需要上法庭,所有證據、事實都會在法庭呈現出來,這是依法辦事的精神。

  林鄭亦表示,有人認為既然是公民社會的一員,就不須要遵守法律,這是完全錯誤的觀念,亦是一段很長時間,香港有些人,包括法律界人士,鼓吹這些錯誤觀念而影響了不少青年人違法,必須對於這種說法作出強烈譴責。每個公民社會的人都要守法,而公民社會之可以稱為公民社會,或公民社會的組織,也有這種公民精神,就是要依法,不能再鼓吹一些所謂“違法達義”的歪理。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有獨立的司法系統,所有違法行為都會經過有獨立司法權的司法系統作出裁決,但任何人如果公然、公開地說不會依據法律,則不可以自稱為一個公民社會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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