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4日電/近日,經中央深改委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印發出台,標誌著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全新階段的開啟。
經濟日報發表北京宣武醫院黨委書記岳小林文章分析,《試點方案》在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公立醫療機構公益屬性的前提下,提出很多創新的改革思路,變化很大,新意層出。
一是更加突出觀大勢謀大局的改革理念。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是我國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一環。從既往情況看,醫價改革更多聚焦醫療行業內部,通過騰籠換鳥的方式疏導矛盾、優化結構。本次《試點方案》則跳出“就醫價談醫價”的局限,注重將價格改革由“著眼行業”向“放眼全局”轉變。《試點方案》多處提到要將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宏觀經濟指標相關聯,從發展全局謀劃行業價格改革,是很有意義也很有必要的。
二是更加突出價格工具的經濟政策屬性。在醫療服務領域,此前價格這一工具往往聚焦成本補償這一單一作用,更重要的資源調控功能沒有很好發揮。此次出台的《試點方案》,重新定位價格工具的屬性,力求通過合理確定價格調整總量、統籌平衡總量分配等方式,引導醫療資源流向和利益分配,實現醫療資源的有效供給,提升價格管理的社會效益。
文章指出,新意則更多體現在微觀層面,也就是落地操作層面,集中在以下五個“新機制”。
目標導向的項目管理新機制,聚焦底層邏輯的改革。無論是《試點方案》提出的制定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編制規範,還是完善全國價格項目規範,都在突出一個“改”字,從最基礎、最根本的部分改起,釐清邊界、搭建體系,奠定新一階段價格改革基礎。
更可持續的總量調控新機制,聚焦從“調”轉“控”。試點改革將進一步強化醫療服務價格宏觀管理職能,通過調控總量、統籌平衡的方式,有保有壓、有促有限,讓價格杠杆更有效地發揮醫療資源調控作用,引導醫療行業正確理解和把握改革要扶持什麼、鼓勵什麼、約束什麼、監管什麼,在“調”的基礎上強化“控”的功能。
規範有序的分類形成新機制,聚焦多層次、差異化管理。一方面,分類方式上,在現行主要區分基本、非基本醫療服務的基礎上,進一步按“通用型”和“複雜型”區分醫療服務,不同類型的服務採取不同方式制定價格。另一方面,定價方式上,從《試點方案》看,通用型項目日後將綜合各類因素制定基準價格,各地圍繞統一基準浮動執行。而複雜型項目定價方式則類似醫藥產品集中採購報價的形式,大體由公立醫療機構結合調價總量空間、醫院功能定位、學科發展布局等因素,自行統籌內部價格結構,審慎提出調價建議,之後由醫保部門確定調價項目和水平。
靈敏有度的動態調整新機制,聚焦解答價格能不能調的問題。多年以來,醫療服務價格在一定時間周期內該不該調、能不能調,這個問題一直說不清楚。此次《試點方案》給出了參考答案,即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評估機制,設置觸發標準和限制標準,讓“能不能調”“能調多少”的問題由數據指標給答案。一來可以穩定各方調價預期,二來也可以調動醫院加強內部管理和成本管控的積極性。當然,對於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疏導價格突出矛盾、緩解重點專科供給失衡等情況,國家也預留出了靈活調整通道,以更好適應管理需要。
嚴密高效的監測考核新機制,聚焦事中事後有效監管。《試點方案》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不僅將價格監測、改革評估和責任考核制度化、常態化,同時明確將考核、檢查結果與公立醫療機構價格掛鈎,目的是形成管理閉環,促進價格改革良性運轉。
總體來看,《試點方案》通過建機制、強支撐、重配套,勾勒出試點改革的方法、路徑、要求和目標,對於試點城市開展改革探索很有指導意義,試點成效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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